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建科〔2017〕77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7〕93號),加快推進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促進建筑業與信息化工業化深度融合,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對標上海、推進東北新一輪振興為契機,以推進建筑業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為抓手,奮力開拓大連“兩先區”建設新征程。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規劃推進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體制機制和市場環境,促進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協同配合,有序發展裝配式建筑。
——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堅持全區域推進,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產業技術條件,裝配式建筑按照核心區、重點區、積極發展區三個區域推進。核心區為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區;重點區為旅順口區、金普新區;積極發展區為普蘭店區、長興島經濟區、花園口經濟區、瓦房店市、莊河市、長??h。
——加強監管、保證質量。加強裝配式建筑項目全過程監管,加強對預制構件生產環節涉及的建筑原材料、建筑構配件、成品構件和裝配式建筑施工安裝質量的監管,確保工程質量。
(三)工作目標。大力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鋼結構建筑和現代木結構建筑,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逐年提高,每年力爭提高3%以上。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爭達到25%以上。到2025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爭達到40%以上。大力推進新建住宅產業化全裝修,逐年提高新建住宅產業化全裝修比例,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和高新區全部推行新建住宅產業化全裝修。
1.政府投融資的建設項目原則上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政府投融資的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展覽館、辦公等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建筑項目及橋梁、軌道交通、道路、綜合管廊、隧道等市政工程和港口、水利工程等,原則上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
2.非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分區推進。
(1)核心區??偨ㄖ娣e3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項目和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應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
(2)重點區??偨ㄖ娣e3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項目,40%以上建筑面積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和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應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
(3)積極發展區。到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0%。由市建委每年年初在裝配式建筑建設要求中提出裝配式建筑占比。
3.工業建筑。符合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條件的建設項目,應積極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
4.其他??偨ㄖ娣e2000平方米以下的配套辦公、研發等項目,建設項目的構筑物、配套附屬設施(垃圾房、配電房等)可不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
(四)裝配式建筑建設標準。裝配式建筑的裝配率應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和規定的要求,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裝配式住宅須產業化全裝修。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制定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茖W制定《大連市裝配式建筑發展規劃(2018—2025年)》,進一步明確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產業布局及控制性指標。(責任單位:市建委;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國土房屋局、市規劃局、市土地儲備中心)
(二)培育完善產品市場機制。支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做好關鍵技術和產品生產企業的引進,提高生產企業的產能和配套能力,培育1—3個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建委,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經信委)
(三)發揮試點示范項目引領作用。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項目建設,以政府投資、國有企業投資、國有控股企業投資項目引領帶動裝配式建筑的市場化發展。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應積極支持本地區示范項目建設。市建委每年在供地階段選擇1—3個地塊,向市土地儲備中心、市國土房屋局提出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設意見(所有單棟建筑必須達到綠色建筑三星級評價標識,且建筑裝配率不低于60%,采用BIM技術和工程總承包模式等),并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報市建設用地收儲規劃交易工作委員會同意后,作為供地條件。市建委與中標項目單位簽訂《裝配式建筑技術示范工程合同》,并負責監督履行。高新區、金普新區每年選擇1—2個地塊,作為示范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土房屋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土地儲備中心)
(四)建立健全標準配套體系。依據國家、省已頒布的裝配式建筑標準和規范,支持科研院所和企業編制適合我市裝配式建筑相關配套的標準圖集、工法、手冊指南等,為裝配式建筑建設提供技術支撐。(責任單位:市建委;配合單位:市質監局)
(五)創新提高裝配式建筑設計能力。提升我市裝配式建筑設計水平,推行裝配式建筑與全裝修一體化集成設計;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裝配式建筑規劃、勘察、設計、生產、施工、裝修、運行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逐步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責任單位:市建委;配合單位:市經信委)
(六)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取工程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一般采用“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企業要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造價負總責。設計、施工、開發、生產企業可單獨或組成聯合體承接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鼓勵外埠企業在我市承攬裝配式建筑項目時,與我市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組成聯合體。(責任單位: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七)規范裝配式建筑建設招投標活動。裝配式建筑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標。政府投融資依法必須招標的裝配式工程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單位可依法采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責任單位:市建委,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評標辦法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審可根據項目特點相應增加裝配式建筑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構件生產能力以及裝配式建筑業績等評審因素。評標時可采取兩階段評標法,即先開技術標,再開商務標等。評標專家庫中要充實裝配式建筑評標專家,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項目評標水平。(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八)推進新建住宅產業化全裝修。推行新建住宅產業化全裝修,住宅裝修應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一體化設計和協同施工。提倡菜單式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進一步完善《成品住宅裝修工程技術導則》《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商品房銷售合同》等文本中關于全裝修的相關內容。(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土房屋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九)加強預制構件產品生產監管。依法強化對裝配式建筑預制部品部件生產的監管。實施裝配式建筑部品目錄管理,裝配式建筑項目使用的結構性部品應選用目錄中的產品。預制部品部件應采用內置芯片、二維碼等方式記錄生產企業名稱、制作日期、品種、規格、編號等信息;建立預制部品構件的質量追溯機制。(責任單位:市質監局;配合單位:市建委)
(十)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筑及全裝修住宅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利用質量追溯系統實現從部品部件生產到裝配施工及驗收的全過程工程管理。明確符合裝配式建筑特點和全裝修住宅的施工圖審查要求;梁板類簡支受彎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按國家標準相關要求進行結構性能檢驗;裝配式建筑和全裝修住宅工程可實行分層、分階段驗收。加強裝配式建筑施工安裝質量安全的監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實體質量和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監督;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建委,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各方責任主體的責任:
1.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將施工圖送審查機構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變更涉及裝配率變化的,須送原審查機構重新審圖;委托監理單位對預制構件的生產過程駐廠監造。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包含對裝配式建筑核心指標的驗收意見。
2.設計單位。按照有關政府批文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在設計文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體系、裝配率、預制構件品種和規格、主要結構構件的連接方式、質量和安全的保障措施等,做好現場服務,對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控制進行專項設計,形成設計專篇。
3.施工圖審查機構。對未明確結構體系、裝配率、預制部品部件品種和規格等專項設計說明及未實現建筑、結構、設備管線、裝修一體化設計的,不予發放《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對裝配式建筑設計文件中采用超規范的結構體系,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且沒有國家和省市技術標準的,應當依據相關規定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出具評審意見,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據評審意見和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4.施工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制定專項施工方案,按照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經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結合施工工藝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的深化設計,須經主體結構設計單位確認后方可用于施工。
5.監理單位。結合裝配式建筑的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監理規劃、專項監理細則和旁站監理方案,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關鍵環節和關鍵部位旁站須留存影像資料。在監理合同中明確實施駐廠監理的內容,并按照規定做好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工作。
(十一)加強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研究,為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提供技術支持。組織開展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人員專項技術培訓,進一步提高相關人員的從業水平。(責任單位:市建委,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發展裝配式建筑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主管副市長為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建委。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配套措施。(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市縣、先導區要設立推進裝配式建筑工作機構,主管領導為主要負責人,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二)加大政策支持。
1.資金支持。
(1)對非政府投融資的裝配式建筑項目,給予每平方米100元資金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500萬元。獎勵所需資金自2019年由市建委根據上一年度確認獎勵面積提出預算需求,在年初市本級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委)
(2)符合相關要求的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建裝配式建筑構件產業化項目,可享受節能減排和生態文明資金補貼,補貼資金在節能減排和生態文明資金中安排。(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3)加強裝配式建筑科技研發,將裝配式建筑技術研究列入重點產業領域科技攻關方向,重點支持設計標準化、部品模數化研究,新型部品設計、生產工藝研究,機械設備研究以及信息平臺開發等,將符合科技創新要求的裝配式建筑研發中心等列入科技政策支持范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2.財稅和融資等方面支持。
(1)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大連市稅務局)
(2)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全裝修住宅實際裝修成本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責任單位:大連市稅務局)
(3)對購買裝配式商品房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積極給予支持,在不超過當地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限額的情況下,使用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由市建委提供裝配式建筑確認函。(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配合單位:市建委,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4)對運輸超大、超寬的預制混凝土構件、鋼結構構件、木結構構件、鋼筋加工制品等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暢通方面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三)確保項目落實與監管。
1.政府投融資項目。由市建委或項目主管部門提出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條件意見書。(責任單位:市建委,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城建局、市水務局、市港口口岸局、大連地鐵集團)項目審批部門依據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條件意見書,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批復及審批文件中予以明確,并將相關建設成本列入工程估算,納入項目投資計劃和資金安排。(責任單位: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2.用地保障。由市建委提出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條件意見書。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條件意見書作為土地供應條件之一,按規定向社會公示或向受讓人出示。市國土房屋局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文件、協議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文件、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文件以及《土地出讓合同》中提示“土地使用權人須與市建委簽訂《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保證合同》并接受監管”。(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國土房屋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規劃局、市土地儲備中心)
(四)創新服務機制。裝配式商品房可提前預售,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商品房項目,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且采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可將裝配式預制構件資金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進度衡量。(責任單位:市國土房屋局、市行政執法局,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建委)
裝配式建筑外墻采用預制夾心保溫墻體的,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中標注該項目為采用預制夾心保溫墻體的裝配式建筑。在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及驗收意見中明確采用預制夾心保溫墻體的位置和建筑面積。預制夾心保溫墻體建筑面積不超過計容規劃面積3%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可直接辦理不動產登記、銷售備案。未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實施預制保溫墻體,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面積3%的,按規定補繳超出面積的土地出讓金;建筑面積超過規劃面積3%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責任單位:市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屋局)
(五)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臺,營造有利于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促進裝配式建筑相關產業和市場發展。(責任單位:市建委;配合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六)嚴格監督考核。將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績效考核范疇。(責任單位:市建委;配合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市縣政府、先導區管委會)
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8日